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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入社成员规模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带动农民致富与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本研究基于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数据,运用DEA-Tobit模型测算了合作社的经营效率,并分析了合作社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当前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效率水平偏低,主要原因是由于纯技术效率水平低;第二,大部分合作社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反映出当前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规模偏小、生产投入不足,合作社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需要继续加大投入;第三,对比不同类型合作社效率发现,养殖类合作社效率最高,其次为瓜果蔬菜类合作社,然后为粮食种植类合作社,茶叶及一般经济作物类合作社效率最低;第四,不同地区间合作社的技术效率最高的为南昌,最差的是萍乡,不同地区合作社效率排序依次为:南昌、吉安、抚州、鹰潭、九江、宜春,新余、赣州、上饶、萍乡、景德镇;第五,不同规模合作社的效率呈现显著的差异,大型合作社的效率最高,其次为中型合作社,小型合作社的效率最低,微型合作社的效率略高于小型合作社;第六,与没有享受扶持的合作社的效率相比较,享受了政府扶持的合作社效率反而更低,而同样享受了扶持的合作社内部差异则比较小。通过对合作社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资产规模对纯技术效率的影响显著为负,对规模效率的正向影响显著;理事会成员数量、财务杠杆与项目扶持金额对合作社纯技术效率的影响显著为负社员培训次数对合作社的技术效率与纯技术效率的影响显著为正;统一销售比例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对合作社的规模效率影响显著为正;盈余返还比例对合作社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正向影响显著;科技扶持政策与是否为示范合作社对合作社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正向影响显著。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率,需要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共同努力。政府应引导合作社自身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强化经营管理,提高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社员的培训,提高合作社人力资本,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