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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离不开金融支持,国内外研究表明,合理的金融体系能够促进地区的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由于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地域差异,金融体系呈现出区域性特点。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而吉林省经济较为落后,经济发展缓慢,企业融资困难,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不仅制约了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功能的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吉林省金融体系是改变吉林省经济现状的必然选择之一。因此,应用区域金融理论,研究区域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并用其指导吉林省金融体系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就目前的研究,“区域金融体系”的定义缺少统一的说法,本文对从系统论的角度对“区域金融体系”做出了重新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区域金融体系理论的研究学派进行了分类,即分为五大学派:金融结构学派、金融功能学派、金融生态学派、金融集聚学派和金融要素学派;同时对区域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健全的区域金融体系应是适应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其建立和结构应体现区域现有的经济情况及区域要素禀赋等因素的特色,即各个区域应围绕本区域的产业结构、市场发育程度以及文化等因素,建立具有合理结构、能完成特定功能的区域金融体系,以求能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区域金融体系发展趋势、国家金融发展的政策目标和吉林省金融体系现状的分析、找出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大陆一些发达地区金融体系运行的成功经验,并根据吉林省现有的经济情况和要素禀赋等因素,提出了完善吉林省会融体系的对策建议,以求使吉林省的金融体系结构更加合理,有效完成各项金融功能,以此来增强金融对振兴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