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研究的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两栖人”现象。从阶层意义上来说,“两栖人”就是那些已经迈入了新的阶层队伍,但又没完全割断与原有阶级阶层联系的社会成员。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是“两栖人”现象产生的大背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形式多样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户籍制度、劳动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成为推动社会阶层分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农民阶级的分化、瓦解,新生阶层的出现,工人阶级走向一体化,社会中间阶层的成长都表明,中国社会阶层分化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进步性社会运动。由于渐进式改革的特点,市场经济体制的尚待完善和三大制度改革的不同步性使得原有“2+1”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向多元、开放、充满弹性的社会阶层结构转型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交叉性、过渡性社会阶层(群体)和现象,“两栖人”便是其中之一。与“从身份到契约”这一进步性社会运动不相一致,两栖人是“身份”+“契约”的混合,这是阶层分化中的副产品。
凝聚在两栖人中的“身份”因素是因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安排而产生的“准身份”,如“农民”、“工人”、“干部”。根据“身份”因素的差异,本文将两栖人归纳为三类,即农工两栖人、技商两栖人和官商两栖人。农工两栖人主要包括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农村的“一家两制”家庭、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型农工两栖人;技商两栖人主要包括停薪留职的企业职工,到体制外兼业的单位技术职工、教师和走穴医生等;官商两栖人主要包括带薪下海的党政干部、官商、官倒、红顶商人、权力寻租下的“一家两制”、“官煤”等。“两栖人”现象是对这三类两栖人产生、发展及其不断变化、反复现象的总称,根据改革不同时期“两栖人”不同的表现形式,本文对“两栖人”现象进行较为详细的梳理、归纳并分析了不同时期“两栖人”现象的特征。
从政治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来看,影响大规模社会变迁的两个主要相关变量是政治结构调整和社会结构变迁。作为转型期阶层分化的副产品,“两栖人”现象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转型期中国政治结构与社会结构在相互影响中力量的变化。社会阶层分化与重组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流动过程中的分配,“两栖人”现象的产生,从根本上来说是转型过程中政治权力结构与社会阶层结构冲突而产生的社会资源配置不均等;两栖人的不同类型以及他们在职业、收入、社会地位和声望等方面的迥然差异,则是转型中市场化机制改革和原有制度安排的冲突与妥协的结果;客观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二元结构以及转型过程中权力与市场力量的不均衡博弈,成为“两栖人”现象长期存在并不断反复、连绵不绝的重要影响因素。
作为转型期必要但并不理想的过渡,“两栖人”是在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在这一特定历史阶段内,不同类型的两栖人对社会转型、结构变迁与政治发展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农工两栖人的出现对于分化瓦解其母体——农民阶级、孕育新生阶层并促进新生阶层的成长和壮大、推动城市化进程都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是,农工两栖人作为过渡阶层的长期存在势必客观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有机整合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技商两栖人一定程度上对缓解因利益分配差异而产生的贫富差距、促进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其长期存在对市场机制的完善、社会职能分工和行业专业化发展不利,这些都会影响到社会的合理分工和必要的阶层分化。
官商两栖人对社会转型和政治发展的影响需要引起更多的重视。与农工两栖人和技商两栖人相比,官商两栖人更显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虽然官商两栖人也是在社会分化过程中产生的,但因其“干部”身份以及对政治权力的不正当使用而使这一问题远远超出社会阶层问题的范畴。官商两栖人的实质是政治权力不正当介入市场和社会,导致社会资源通过不正当手段聚集到少数人手中而产生权力资本化;这不仅不利于转型时期政治权力和市场权力的合理分化,导致腐败和收入差距的不正常拉大,还严重影响到中国社会转型和政治发展的方向。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也最终超越阶层问题而成为公众期望的政府不得不担负起来的政治责任。
作为政治结构与社会阶层结构妥协的产物,关于转型期解决“两栖人”现象问题的政策输出,也成为解决转型期政治结构与社会结构相互调适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着构建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合理互动的思路和原则,本文提出解决“两栖人”现象的对策组合:社会成员的“去身份化”和促进社会合理分化。首先,结合农工两栖人将长期存在的事实,要从长远规划,进行结构性调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迁徙自由;改革附着于户籍制度上的相关制度体系,合理配置资源;配合制度改革适时进行阶段性政策调整,推动城乡“二元”走向“一元”,引导农工两栖人的合理转化。其次,针对官商两栖人问题,要在深化制度改革,削弱“官商两栖人”生存空间的同时,规范政府行为,减少因权力寻租而产生的官商两栖人;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清理现有官商两栖人,限制其负面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限制某些潜在“两栖人”的产生。最后,根据技商两栖人的具体情况,调整利益分配结构和利益分化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分化环境;规范职业领域分工,推进政、商、学合理分开,削弱传统非制度性因素的负面影响,推动“官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推动社会进一步合理分化,以促进政治结构与社会结构的调适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