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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侵权救济的妥当性事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停止侵害是专利侵权诉讼赋予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救济途径之一。当前司法实践中,我国专利侵权案件仍存在停止侵害责任滥用的情况。停止侵害虽然是专利遭到侵权后原则上的救济途径,但是机械化地适用可能造成部分利益相关人,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损失。因此,特定条件下,对停止侵害在专利侵权案件中适用进行限制具有正当性。我国停止侵害限制存在诸多困境,当前规则已不能回应现实的需要,甚至可能损害相关产业的发展。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限制的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价值。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从停止侵害的基本概况、规范现状和司法现状入手,分析停止侵害限制的困境,讨论停止侵害限制的正当性,并尝试对我国专利侵权案件中停止侵害限制的相关规范和司法规则提出建议。正文分为以下四章的内容:第一章为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及其限制概述。首先,从停止侵害本身出发探讨了停止侵害及其限制的概念、性质及功能。接着,梳理并分析了我国停止侵害在一般法、知识产权特别法以及相关司法政策中的规范现状。最后,整理并分析了专利侵权领域停止侵害及其限制的司法案例。本章旨在为我国专利侵权领域中停止侵害限制的讨论提供理论和现实基础。第二章为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限制的正当性。在第一章研究的基础上,从专利权的权利特性、专利法的立法宗旨及停止侵害的特性等角度,探讨了停止侵害限制在理论上的正当性;本章还从我国的现状和规范基础及司法实践等角度,探究了停止侵害限制在现实中的正当性。第三章为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限制的困境。基于前文对于停止侵害限制概况和正当性研究,分析得出停止侵害限制主要存在以下困境:(1)专利侵权诉讼中缺少原则性规定指引停止侵害的适用;(2)专利法中缺少对于专利侵权中停止侵害的直接规定;(3)公共利益的司法适用标准不一;(4)缺少针对权利人滥用权利时停止侵害限制的规定;(5)缺少针对当事人之间利益严重失衡时限制的规定;(6)停止侵害限制时的替代措施不够完善。第四章为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限制的建议。以前三章研究内容为基础,从我国法律规范及司法适用现状出发,尝试提出对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限制提出建议。例如,建议在规范层面构建停止侵害适用的总则性条款;建议针对类案分类制定停止侵害限制的规则;建议完善停止侵害限制时的替代措施等。结论部分,文章认为应对新的环境、助力我国的科技强国建设,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停止侵害适用规则,以提供更合理的专利侵权诉讼救济。而停止侵害限制相关规则完善有必要平衡各方利益,选择恰当的限制事由、限制方式以及限制限度,从而给予权利人最恰当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