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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村集体资产确权成为大势所趋,然而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确权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对集体资产量化确权进行规范,而现存的政策、法律显然已经滞后,无法适应新时代的现实需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中农民的占有、使用、收益、担保、继承权利给予坚决的维护;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交易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集体资产的量化和确权为关键环节,华明镇先行先试,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其实践效果得到了当地“农转居”新市民的认可,但是在改革中还有一些善后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本论文从法律的视角,采取调查访谈的手段了解华明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情况,采用文献资料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集体资产量化确权进行了研究,分析了集体资产量化确权的意义和必要性,通过梳理华明镇集体资产确权量化的具体实践,总结出其在具体实践操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并以问题导向,提出明确集体产权的归属和确权到户是做好集体资产量化确权的前提和基础的重要结论,最后以法律视角,探讨了构建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的必要性和基本立法框架,并指出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应明确的诸如:农村集体资产法律定义,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原则,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标准,农村集体组织的性质、地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式及制度六个方面的问题。以期对数量庞大并持续飙升的“农转居”新市民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尽早纳入法治视野做一些积极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