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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抑价是全球资本市场上的一个普遍现象,无论是发展中国家新兴的证券市场,还是发达国家接近有效的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一直具有较高的新股发行抑价率。过高的IPO抑价不仅会造成二级市场的震荡,带来巨额资金无序流动、激化市场参与者矛盾,使市场充斥着投机氛围等种种现实问题,更从根本上妨碍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国外关于新股发行抑价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己经比较成熟,很多学者从多个角度探索了新股抑价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但都是以成熟市场为基础。而我国作为典型的新兴资本市场,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机构投资者发展还不成熟,资本市场流动性也存在很多限制,因此能否适用国外这些理论还有待考证。Booth和Chua(1996)提出的“流动性促进假说”与Ellul和Pagano(2006)的“非流动性补偿假说”从两个对立的角度解释了IPO抑价。前者认为IPO抑价导致的股权分散促进了后市流动性,IPO抑价是因,后市流动性是果;而后者认为IPO抑价是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后市非流动性和流动性风险的补偿,后市非流动性是因,IPO抑价是果。随后国外很多学者都选取不同的样本对这两个假设进行了检验,但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结论给人们带来了困惑,也值得我们再次不断的深入探讨。本文在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这两个假说的理论机理,然后选取2006到2011年中国沪深交易所上市的IPO公司的分笔高频交易数据,运用横截面多元回归方法,对这两个假说在中国的适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并试图寻找我国IPO高抑价的真正原因。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有以下三点:(1)“流动性促进假说”在中国市场并不成立。IPO抑价并不会促进股权分散,但分散的股权会带来后市流动性水平的提高;另外在控制股权结构的前提下,IPO抑价对后市流动性没有促进作用,相反,IPO抑价程度越大,后市流动性水平反而越低。(2)“非流动性补偿假说”在中国市场部分适用。国外广泛流行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并不能解释我国的IPO高抑价现象,在我国,IPO抑价其实是对后市非流动性和流动性风险的补偿,但这种非流动性并不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3)股票价格、交易量、市场价值、收益波动率都是影响流动性的重要因素;公司规模与股权分散度正相关,但公司成立年限对股权结构没有显著的影响;公司规模、公司成立年限、IPO时流通股比例都与抑价率显著正相关,中签率与IPO抑价显著负相关,承销商声誉与IPO抑价之间的关系不太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