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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3年我国首次出现独立董事,刚开始这一制度仅仅被当作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后来逐步发展成为证监会的部门规章,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写入该项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已经一步步被认可并趋于成熟。并且独立董事在进行公司内部监督,董事会决策,保护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存在一系列的漏洞和不足,这一系列问题使得其在我国的发展遇到了困境。本文就将以我国现阶段独立董事制度为出发点,针对现阶段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弥补现有制度的不足。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和发展历程,众所周知,独立董事制度源于美国,由于其制度的先进性以及治理方式的完善性被我国所引入。因而主要就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域外的发展历史,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概念,特征以及价值功能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详细论述了独立董事制度在域外的发展和沿革。文章第二部分对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客观的进行了论证,主要是立法上的现状以及实践中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我国独立董事遇到困境的根本原因。文章第三部分是本文章的重要部分,综合分析上述两部分的内容并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一系列建议。作者结合其他学者的观点,立足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提出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