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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对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探索从未间断过。这种探索可以追溯至清末民初。民国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伴随着招生政策的变革经历了多样化的发展,诸如自主招生、联合招生、统一招生等,既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些经验对解决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产生的问题很有借鉴意义,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可谓前车之鉴。 总体而言,民国时期的高校招生考试政策依据时间顺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912至1932的自主招生政策,1933至1940的计划与统一招生政策,1941至1949的多元招生政策。 民国建立之初,百废待兴。在内外部环境的综合作用下,政府与高校不无默契的选择了自主招生的高校招考模式。自主招生顺应了当时的社会实际,为促进民国前期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严重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高校科系结构的畸形发展,表现出高校自主招生的自发性、盲目性的缺点。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全国在形式上达成统一,中央政府的权威相对得到加强,因而有能力对教育实施控制,加之矫正自主招生的弊端已势在必行,政府对高校招生数量、结构予以有计划地控制,1938至1940年更是着手实施全国统考。然而由于内外交困,战火连连,统考终究难以实施。较之前一阶段,这一阶段高等教育获得更加健康而深入的发展,高等学校程度提高,但统考实施的时间短、范围也有限,操作并不成熟。 1941年后,抗战进入艰苦的相持阶段,中央政府之教育经费已抓襟见肘,加之交通不便,大范围的统一招考难以为继。教育部于是划分考区,实行分区联合考试--也就是一个小范围的统一考试。抗战胜利后,解放战争接踵而至,国民政府教育部几度试图恢复统考,但终因社会条件不允许而未能实行。此间,为了方便高校、考生,教育部推出单独招生、联合招生、委托招生、成绩审查、保送免试等五项招生方式,各高校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招生方式,举行一次或者两次招生。1943年,教育部还在三省试行了高中会考与高招入学考试联合起来的做法,但效果并不理想。 纵观整个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政府与教育家发展高等教育的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限制这一矛盾贯穿民国高校招考的始终--客观环境的限制主要指政治局势的动荡和战争的爆发。而招生制度的统与分,又是由集权与分权的博弈、公平与效率的博弈这两对矛盾所决定,当政治集权、社会缺失公平时,对统一招考的呼声更高,当政治分权、效率优先时,对自主招生的呼声更高。 民国时期的招生考试制度,对两岸的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影响深远,尤其以统一招生影响为大,五十年代海峡两岸同时选择了统一招生,这可以说是民国统一招生的延续。 在启示方面,民国时期自主招生的实行为今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有利于全面的看待自主招生;民国时期联合高中会考与高校招考的"联合考试"虽然失败,但却是探索高中会考与高校入学招考沟通与融合的先声;自主招生所带来的整个高等教育领域的科系结构畸形发展,及矫正时间之长,也让看到教育发展的长期性特征,教育政策制定的制定与推行必须着眼于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