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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已成为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惨重。解决这一环境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通过规范、完善的管理体制进行防治,对其管理体制进行法律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其管理体制的规定更是杂乱,对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进行法律研究可以理清体制的内部关系、认清现实存在的问题,为防治工作的开展、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为全面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的法律研究,本文对国内外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作了简单介绍,理清这一体制的发展历程,为我国的体制建设提供可借鉴经验。我国目前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存在着机构设置重叠、权责内容不明、体制运行不畅等弊端。针对这样一些问题,结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特殊性,本文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体制建设存在不足等。同时,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中监督机制的缺位也阻碍了这一体制的发展。本文在全面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建设的成功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其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使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建设规范化,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予以管理内容具体化。静态的体制建设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完善的运行机制是土壤污染防治的保障,在具体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中,如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等已有很多学者进行了专门论述,本文在此仅作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