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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正当程序控制,又称死刑的司法控制,是指在我国严格限制死刑的死刑政策指导之下,通过严格遵循死刑案件的刑事程序规定,尽可能地避免冤假错案,以期实现通过司法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适用的制度设计。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以及世界范围内人权运动的高涨,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然而,我国在这一问题上却与国际社会形成了强烈反差。虽然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是迄今为止我国死刑政策的基点,但是,我国刑事司法面临的最大困境却是适用死刑的人数过多。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刑事司法活动中历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对于死刑案件的程序性规定过于粗糙,存在诸多的欠缺,致使死刑司法的程序控制作用远未能得到应有的发挥。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与刑事立法的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降低死刑适用的数量是不能仅仅凭借死刑政策指导下的种种表象来实现,必须通过完善死刑的程序立法才能达到控制死刑的目的,进而以死刑的正当程序控制如何设置为研究重点,系统、全面地加以阐释,以期能够对我国死刑司法控制的研究进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本选题的研究内容是构建和完善我国死刑的正当程序,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考察国内外死刑政策,通过分析国际性法律文本、域外立法例,以及我国死刑政策,对比全球趋势与我国现实。第二章是阐述控制死刑的基本路径,通过对保留死刑的国家制度设计的分析以及正当程序控制死刑的原理介绍,得出选择正当程序控制死刑是国际趋势。第三章是我国选择通过构建正当程序控制死刑的理由阐释,立足于死刑适用人数过多的困境以及我国当前不宜废除死刑的现实基础,得出我国目前亟待完善死刑的正当程序的结论。第四章是我国死刑正当程序的构建和完善,阐述了死刑案件各个诉讼环节正当程序的重构模式以及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