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是否建立是一国(地区)资本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发达资本市场国家基本都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国内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的速度很快,然而融资融券交易则几乎没有开展。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步伐的推进,探索融资融券交易这一金融创新产品在国内已非常必要,这也是现阶段国内许多学者探讨和交流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首先从融资融券交易的一般性分析出发,辨析了融资融券交易、信用交易、买空卖空等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明确了融资融券交易的定义;并就功能、制度模式、具体操作和业务风险等四个方面,选择美国、日本、中国台湾省和香港特区这四个国家和地区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把握融资融券交易的总体状况,作为研究的出发点。
本文接着通过结合我国国内融资融券交易具体现状,解析了我国推出融资融券交易的必要性,文章针对目前国内面临的诸多障碍,提出发展国内融资融券交易的市场条件、技术和人才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下一步我们应该从完善法制建设、加速金融体制改革、提高证券商素质、完善证券存管制度、完善证券信用监管体系和提高银行结算效率入手,进一步改善融资融券交易的外部环境。
本文最后详细探讨了国内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构建方式和运行机制,是本文的核心。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够健全,市场参与者的自律能力相对较低,本文提出国内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交易模式,而应吸取同本和台湾的经验教训,采用过渡性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并随着国内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而分阶段采用“单轨制”和“双轨制”的运作模式。在通过专业化证券盒融公司对市场的融资融券活动进行组织和调控的同时,培养市场的自律功能并健全和完善风险监控机制,待时机成熟时再转为高效率的市场化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