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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是指在独生子女家庭中,仅有的子女死亡后父母双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2007年底,我国开始进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后,失独家庭逐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国家也颁布了两部专项政策保障失独家庭权益,但是仍未做到应保尽保。鉴于此,文章通过对南京市15户可及性的失独家庭、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及三个提供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深度访谈,了解城市失独家庭的生活现状与保障需求,分别从家庭生活现状、经济生活、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和晚年生活这五个方面的现状分析得出城市失独家庭面临的保障需求主要有经济需求、医疗需求、精神慰藉和养老需求。然后,文章从国家和南京市这两个层面分析城市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性支持现状,在此基础上得出城市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如下问题:专项扶持政策稀少、专业人员缺乏、社会组织帮扶能力有限、关怀活动形式单一、服务成效评估标准尚无,并进一步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政策制定的过程性、专业化程度的不足性、财政投入的欠缺性、配套制度的滞后性。结合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针对城市失独家庭的生活现状、社会保障和福利性扶持现状及社会保障需求,解决城市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文章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完善城市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第一,强化政府相关职责,特别是责任主体意识,加大保障力度;第二,通过探索多渠道养老模式、注重对失独者的精神赡养及完善失独者的终老安葬服务这三方面的努力来完善养老保障政策,实现老有所养;第三,通过开辟就诊绿色通道、拓宽医疗保险类型和实行医疗救助制度这三举措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实现病有所医;第四,通过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金标准、建立城市失独家庭救助体系来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实现经济补偿;第五,通过提供精神慰藉服务保障和社会交往服务保障,扩大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