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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参与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而政治结构决定了社区参与的方式和有效性。政治结构在乡村社区体现为一系列权力关系。中国与西方社会的政治结构存在根本差异,权力关系对乡村社区旅游的影响方式、过程及现存问题也有不同,因此,相应的本土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古村落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乡村社区,它比普通乡村旅游社区拥有更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更复杂的权力关系。研究古村落能够更好地理解权力关系在旅游社区中的运作,从而推动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选择楠溪江古村落群为案例地,主要采用“事件分析”和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使用半结构访谈和非参与观察的手段收集资料。
通过分析发现,古村落保护的合法性(1egithacy)问题是当前古村落的主要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权力在乡村社区逐渐弱化,现代性(modemity)作为意识形态权力则加速改变着村民的思想。在这样的背景下,古村落保护政策在楠溪江中游出现合法性危机,村民在意识和行动上都不愿遵守古村落保护政策,村民违法建新住宅的现象普遍存在。政府为了维护古村落保护的合法性地位不得不利用各种权力关系和手段,有时甚至需要采用强制性权力手段。但是,古村落保护与建新宅的矛盾并非孤立于乡土社会之外,乡土社会中存在的“关系"使得行政人员难以完全落实古村落政策,从而影响了古村落保护,影响了旅游发展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一村干部一普通村民”三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政府与村干部的侵权、村民的维权活动都可能影响三者之间的利益格局,从而加深或缓解古村落保护的合法性危机。
在楠溪江上游,部分古村落保存完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上游的古村落原先大多比较闭塞,现代性对这些古村落的影响较小;相当数量的村民迁出古村,减轻了古村的居住压力;政府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建立了古村落保护的形式合法性;村民在古村落保护中获得了经济收益并建立社区认同,从而确立了古村落保护的实质合法性。国家权力因而退居到“监视(surveillance)"的状态,而不像中游地区那样表现出冲突。合法性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为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
论文最后得出结论:在现代中国古村落社区中,如果不能建立古村落保护的合法性,古村落的破坏将不可避免,旅游可持续发展将无从谈起。而合法性地位的确立不仅有赖于社区旅游收入的增加,有赖于古村落居民新居住区的建设,还有赖于社区认同的建立,更有赖于社区增权。社区增权的途径包括:第一,需要多元增权主体的共同参与;第二,心理增权是当前增权实践的核心,古村落的心理增权需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在个体的态度、价值和信念中增强其“权能感”;(2)在集体经验中确认在个体层面增权后形成的态度、价值和信念;(3)获得批判性思考和行动的知识与技巧;第三,需要促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制衡的权力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