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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中行政不当行为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从我国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很少有人从理论上对城市房屋拆迁中行政不当行为进行全面研究。本文运用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城市房屋拆迁中不当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力图揭示行政不当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与成因,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文章首先界定城市房屋拆迁中行政不当行为的概念。文章接着提出行政不当的表现形式为城市规划的不科学性、公共利益区分不明、房屋估价不公平、拆迁程序不当、强制拆迁过程中人权保护不力,并对这五类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分析。随后指出了行政不当行为的危害。文章经深入剖析后,认为造成以上行政不当的成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城市房屋拆迁的立法缺陷及城市房屋拆迁监督机制的缺乏。在此基础上,同时借鉴国外的城市房屋拆迁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文章从树立现代化的城市房屋拆迁理念、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立法、提高城市房屋拆迁的执法水平、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四个方面提出了对行政不当行为的预防和控制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