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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认识到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是系统性风险积聚和扩散的一个重要原因。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性是指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相互强化的正向反馈机制,在金融危机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形成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从内部成因来看,金融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风险的正相关性以及市场参与人“有限理性”都会导致金融体系产生顺周期性;另一方面,金融监管规则成为顺周期性的外部推动力,表现为巴塞尔资本协议下的资本监管、内部评级法、风险度量和会计准则对顺周期性的加剧。 由于微观审慎监管着眼于单个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指标,并不考虑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联系,因而通过微观审慎监管难以有效缓解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事实上,金融系统内部以及监管规则的顺周期性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但是可以通过在监管层面引入逆周期工具,从制度上弱化金融体系顺周期效应。 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选择首先应着眼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并考虑具体的监管框架。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三种模式,一是由微观审慎监管机构承担宏观审慎监管职责,二是由中央银行承担宏观审慎监管职责,三是由中央银行和微观审慎监管机构共同组成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三种模式各有利弊,选择哪种模式要考虑各国的具体国情。此外,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工具需要注意在规则导向下的灵活运用,即以逆周期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指标、前瞻性的拨备计提规则及对公允价值的改进等逆周期政策工具来缓解顺周期性,同时配合相机抉择的监管方式。 缓解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可采用动态的资本金要求,即随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而调整资本金要求;解决贷款损失准备顺周期性的工具包括建立基于完整经济周期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和采用动态配置方式计提损失准备金;对于缓解公允会计准则的顺周期性,则可以通过引导公允价值准则的运用、对难以使用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建立估值储备或进行估值调整等方式;此外,加强杠杆率的监管也对缓解顺周期性有一定的帮助。逆周期监管工具应用中还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部门统筹协调问题,二是监管套利问题,三是统一监管带来的市场同质性问题。 早在新巴塞尔协议实施之前,作为西班牙监管机构的西班牙银行就已经关注银行体系的顺周期问题,运用了一些针对顺周期性的宏观审慎工具,其中最著名的是建立了动态拨备制度。在此制度下,银行除了提取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外,还需要建立动态拨备。严格地说,西班牙的动态拨备制度并不能完全消除银行系统顺周期性,但相对欧美其他国家银行而言,动态拨备制度降低了顺周期性的程度。另外一个案例是英国在此次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中采取的一些逆周期监管工具,目标在于缓解由于资本充足率、会计准则、信用评级等监管规则的顺周期性。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撤销了FSA,从而使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职能集中于英格兰银行,意味着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强化。 中国信贷增长率和GDP增长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趋同性,即顺周期特征。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异,中国金融体系顺周期性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此次金融危机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也认识到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开始尝试性地采用动态资本要求、动态拨备率等逆周期工具。但在现行的分业监管框架下,中国宏观审慎监管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监管组织缺乏协调性,监管效率不高,缺乏稳健的宏观审慎分析平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不完备等。为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安全发展,应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明确的逆周期宏观审慎决策框架。 在实施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的过程中,应合理选择和搭配各种政策工具:压力测试与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需要在不同的经济周期协调使用,跨周期评级与逆周期资本要求可相互替代,而杠杆率可作为逆周期资本要求的补充。此外,还应注意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协调配合,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建立宏观审慎信息共享机制,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