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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敢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西部城市群成为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最为活跃、但利益冲突也最为激烈的区域。西部城市群内城市间发展差距不断扩大,直接阻碍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研究中国西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目标和实现机制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分析内外部环境对中国西部城市群协调发展要求的基础上,从自由发展观的视角提出了西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目标,即城市群内人均实质自由水平扩展的总量目标以及城市间人均实质自由水平差距缩小的结构目标,并分析了总量目标与结构目标之间的联系。借鉴核心—边缘模型和局部溢出模型,本文构建了西部城市群实质自由扩展模型并得出了随着资本折现率和资本折旧率的降低,企业空间集中度的增加、城市群劳动力数量以及工业品消费份额的增加,城市群实质自由扩展速度会加快的结论。当前的一些制度设计增加了中国西部城市群内城市间的贸易障碍,降低了企业空间集中度,不利于总量目标的实现。据此,本文设计了协调城市政府间利益关系的机制,该机制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城市群内的贸易成本,促进城市群人均实质自由的扩展。中国西部城市群人均实质自由总量扩展的同时也扩大了人均实际收入的差距。因此,只能通过缩小人均公共性功能性活动的差距以实现结构目标。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人均净补助差异是影响功能性活动差距的主要因素。当前的一些制度设计通过这些因素的影响扩大了中国西部城市群内城市间功能性活动的差距。据此,本文设计了转移支付制度、事权划分制度、政治激励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等制度,以缩小公共性功能性活动差距,从而促进中国西部城市群协调发展结构目标的实现。最后文章具体到操作层面,针对设计的实现机制提出了中国西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