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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就是利益的分化与失衡。为了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对这一影响社会安定的情况进行扭转。这其中司法的利益平衡功能必须发挥其作用。如果它发挥的好,是可以对利益的失衡情况进行有效地调节的。如何发挥司法的利益平衡功能?这其中包括:发挥司法的自由裁量权、推进司法的民主化、促进司法与其他社会调整手段的有机结合等等。立足国内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对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