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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法律和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两种重要的调整机制,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不可分割。两者最终想要达到的效果是和谐、发扬美好的事情、摒弃不好的事情,两者的本质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也存在的冲突。近年来,法律和道德的冲突越来越多的存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看似合法合理的行为,但是却违反道德,一些合理的行为却又违反了法律,具体的表现形式包括:第一,合道德不合法律。如将“常回家看看”入法,要求子女多看望老人;如法律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含入在内,作为原则性的条款出现在法律条文中;第二,合法律不合道德。如广州许霆案、南京彭宇案。出现这样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原因主要包括:1、法律自身的局限性;因为法律的局限性,导致了法律在处理一些案件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结果。因此,法官在案件审理自由裁量的过程中,就如何运用法律的同时也应该考虑道德的因素从而进行判决,做到案件结果的公平公正。2、两者的价值取向不同,前者(道德)对人的行为评价标准是好或者坏,而后者(法律)对人的行为评价标准则是是否合法。好坏之分取自一个人对其思想的评判,其受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地位等因素控制道德的好坏,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法律则一定是以固定的形式出现,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法律规定了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更改,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守。3、公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公民而言,他们在无法深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法律如果不被应用如同虚无,不能起到规制社会的作用。公民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会通过找关系、搭人情,给法官送礼等方法,来赢得案件或者分配更多的财产,这种做法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性,给司法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上述道德与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正是体现了道德与法律冲突的价值所在,通过以上原因找出相关的解决办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官的审判专业水平以及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等方法,有效的解决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冲突,促进道德与法律相互联系,相互合作,从而达到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