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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是20 世纪70 年代起源于美国的一种新型融资工具,是20 世纪以来最为引人注目的金融创新之一。之所以进行跨国资产证券化,主要是为了从国际资本市场和不同司法辖区获取资本和法律的比较优势,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组合。由于跨国资产证券化涉及到多个法域,而各国的相关立法内容又互有歧异,法律冲突由此产生。虽然通过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的方法来实行跨国资产证券化不失为一种简便的方式,但各国法律内容的歧异所导致的运作成本和交易风险的增加无疑是严重的。因此,有必要探讨跨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减少因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而增加的交易成本。本文结合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采用了历史分析的方法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 全文共分四章,约4 万字,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阐述了跨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含义。鉴于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外来的金融创新工具,在使用中常伴随着歧义,为了构筑一个讨论的平台,本文首先对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加以界定,并简单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为了获取国际资本市场和不同司法辖区所带来的资本和法律的比较优势,降低融资成本,出现了跨国资产证券化。虽然在金融市场中由当事人所设计的商人法比中央权力机构所制定的法律更为有效和更受欢迎,但是中央权力机构制定的法律更具有可预见性和执行性,这是商人法所不具备的,它也许缺乏效率但可实现公平。跨国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性使其涉及到多个法域,所以当事人在享受意思自治的同时,不得不承受相关国家法律冲突的风险。在跨国资产证券化中,法律适用的问题主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