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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刑法学者在具体打击错误的处理原则上众说纷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两种学说的本质区别在于对故意理论理解的差异。具体的打击错误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处理结论也极具争议。本文通过分析和归纳具体的打击错误的相关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尝试对该问题提出一种新的解决思路,旨在为司法人员在此类案件中认定行为人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成立与否提供帮助。引言部分,介绍我国刑法传统理论和日本刑法理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分类上的区别,以及我国学者对具体的打击错误问题的代表性观点,并表明笔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兴趣所在。第一章,本章对具体的打击错误的相关概念和分类进行阐释说明。首先,对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的概念作出区分,在具体的打击错误中,学界代表性的处理原则有法定符合说、具体符合说和行为计划理论等;其次,本章对故意论与错误论的关系提前作出一个界定,为后面的研究路径的选择进行铺垫。第二章,法定符合说的处理原则。本章着重介绍法定符合说的观点,并对法定符合说内部一故意说和数故意说的争议作出说明,同时指出法定符合说的优势和受到的批判。第三章,具体符合说的处理原则。本章着重介绍具体符合说的受到的批判和具体符合说对法定符合说批判的回应,从而达到对具体符合说的相关理论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评价的目的。第四章,本章是笔者为处理具体的打击错误问题提供的新思路。首先,明确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争议的焦点是:行为人对造成错误击打对象法益侵害结果应当承当故意还是过失的责任?同时确立故意论的分析模式是解决该问题的合理路径;其次,通过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分析,认定行为人在打击错误中对错误对象法益侵害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最后,对如何处理具体的打击错误提出明确的答案,并阐释这种处理原则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