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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自由是言论自由的重要内容,它既是推动民主与宪政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衡量民主与宪政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北洋政府对新闻的管制较多地沿袭了清末报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新闻自由作了限制,制定了以宪法为根本法,以《报纸条例》、《出版法》为主要法律成果,以法令和其他法规为补充的较完备的新闻管制法律体系。这些立法的内容和动机主要都是遏制言论,用行政干预新闻自由,从而实现北洋军阀集团的专制统治。与此同时,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军阀集团对新闻自由进行武力压制,北洋政府对新闻界的严苛管制对新闻业发展来说是毁灭性的,诸如“癸丑报灾”。
    但是北洋政府时期却出现了较清末和之后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相对宽松的新闻自由,并且以五四时期为契机,在新文化运动的文化热潮中,将新闻自由推向更宽广的领域,这时候的新闻业虽然尚处弱小,但是却有旺盛的生命力。新闻管制同新闻自由从理论上说应是一对负相关,可是在北洋政府时期,在政府严苛的新闻立法框架中,在政府暴力的新闻镇压手段之下,新闻自由相对性的蓬勃发展,探寻此中因果成了本文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