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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机制不断改革与优化,形成了中央与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地方政府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也对省级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统筹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当前,高等教育正处于从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期,如何加强地方政府的统筹管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治理高等教育,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促进高等教育发展,都是新时期地方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公共政策是政府部门发挥职能的重要工具。本研究以公共治理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为基础,基于地方政府在区域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角色和基本职能视角,从政策文本的发文时间、发文单位、作用范围这三个维度对2005年到2019年的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政策文本进行分析,探析了地方政府在区域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行为特征及其产生原因,并结合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提出地方政府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应然路径。研究认为,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表现中政府行为偏行政化、主导性过强以及具有越权性三个特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治理高等教育的过程中,管理手段偏行政化,法治化程度欠缺;权责不够明确,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力量参与力度不足。基于公共治理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视角,为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法治化思维,提升促进地方政府法治化程度;要建立地方政府、高校和社会外部治理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促进有限性地方政府的发展;要增强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构建高效的监管体制,促进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