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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虽然开启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却频遇障碍。在阻碍统一市场建设的众多因素中,地区性行政垄断是一重要因素。地区性行政垄断导致的国内市场分割阻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利于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妨碍了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和规模经济的实现,成为统一市场建设的一大障碍。为深入研究此问题,本文在文献综述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地区性行政垄断导致国内市场分割的机理进行详尽探讨,并通过实证分析对上述分割程度进行测算,以期客观反映地区性行政垄断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阻碍程度,最后就如何打破地方市场分割、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在机理方面,受财政分权论、政府竞争论、赶超战略论、晋升机制论等理论的启发,笔者认为,作为一级利益主体的地方政府是探讨国内地方市场分割产生原因时必须考察的一极。除地方政府外,笔者认为还应考察转轨经济中的另一利益主体--中央政府,而且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财权和事权,实际上构成了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和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本文基于上述分析,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从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的事权和财力不匹配、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四个方面对地区性行政垄断导致国内市场分割的机理进行探讨。通过分析发现,上世纪80年代“放权让利”、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加剧,在地方政府拥有信息优势、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的财力与事权不匹配以及上级对下级的激励机制不合理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倾向于选择于已有利的博弈策略,以本地区经济利益为重,保护本地财源,进而保护能够带来税收收入的本地企业,正是这些保护措施导致了地方市场分割。
在地方市场分割程度测算方面,笔者以分割程度来间接反应与统一市场的差距。本文基于Krugman(1980)垄断竞争贸易模型推导出的“边界效应”模型,在模型中以贸易伙伴的相对贸易流量为因变量,以相对产量、相对距离、相对价格为自变量,测算出在控制了经济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等因素后地区性行政垄断导致的国内市场分割程度。由于最新的投入产出表提供的是2002年的省际贸易流量数据,本文测得2002年我国省际贸易的边界效应为28.2,省际贸易壁垒的等价关税为51.8%,较1997年的27和51%都略微上升。这表明,虽然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和兑现WTO承诺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住了省际贸易壁垒继续扩大的态势,但是地区性行政垄断导致的国内市场分割程度依然比较严重,我国统一市场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针对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结尾从四个方面展开了打破地方市场分割、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对策分析。一是调整和优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包括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和事权关系、优化信息传递渠道、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调整政绩考核机制;二是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实现政企分开;三是完善并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设立专门负责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和维护的管理机构;四是建立区域协调机制,通过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管理区域综合事务、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