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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调“切实防范农村金融风险”。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农村金融的“新生儿”,在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和解决商业金融脱农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7年试点以来,绩效较为显著,截止2015年底,银监会批准成立49家,地方金融办、农业办或供销社批准运行的已达5000余家。四川省作为最先开展试点的省份之一,截止2015年底共有2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在缓解农村金融抑制,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缺乏等多个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准入门槛低、服务对象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自身抗风险能力弱,致使其经营管理所面临的风险高于其他商业金融机构。而目前对农村资金互助社风险尚缺乏准确地度量和深入的成因分析,导致很多政策制定偏离实际。基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照2004年银监会制定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结合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际,建立资金互助社风险评价体系。采用物元评价模型和熵值法,以四川省首批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为案例,定量测度了资金互助社的风险水平,并对进一步降低资金互助社风险水平提出建议。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宗旨与商业金融组织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不同风险类型对互助社风险影响程度差异明显,资本风险和操作风险对整体风险水平的贡献度较高,而流动性风险则较低。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受农业生产周期性和季节性,以及依赖自然条件等特性的影响,不同风险评价指标风险等级存在差异。各个资金互助社之间也因资本充足率、股权结构、贷款投放集中程度以及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的不同,风险水平差异明显。因此,本文认为降低资金互助社风险应该从政府和互助社两个层面入手,通过政府搞好制度建设、进行适度监管、加强业务培训,资金互助社自身优化股权结构、培养农民信用意识、降低贷款集中度、适度扩大资金互助社规模等方式来降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