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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合作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相互渗透、银行资本和保险资本相互融合的产物,其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和保险业开辟新市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手段。我国的银保合作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但双方合作局限于简单的协议代理层次,银行代理的保险业务在各银行总体业务比例较低,代理保险业务收入不多,还没有体现出银保合作的价值和优势。由于这种低层次的银保合作模式缺乏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直接股权关系的利益共享机制,因此在合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研究和探索我国银保合作的最优模式。本文从研究世界各主要银保合作模式和典型案例入手,根据中国国情,可主要借鉴法国模式,得出我国现阶段银保合作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建立具有股权关系的紧密利益共享机制——银行与保险合资的银保合资公司的结论,并对银保合资保险公司的可行模式、运营分析、主要障碍和潜在风险以及对策进行了深入研究。文章最开始用协同效应、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对银行保险进行了分析,得出了银行与保险适合深度合作的结论。在经济学理论认同银保合作的结论下,文章逐步实证研究了银保合作发展模式及对我国银保发展的启示,并根据启示对我国银保合作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我国现阶段银保合作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建立银保合资保险公司的结论,并对成立银保合资保险公司根据我国国情进行了深入而实用的分析。文中选取了欧美的法国、德国、美国,亚洲的香港的银保合作发展模式进行了研究。法国在发展银保业务的初期,银行资产规模明显大于保险资产规模,因此产生了以银行为主导的成立银保合资保险公司的快速发展模式。德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联系紧密、规模相当,普遍采用交叉持股的方式开展银行保险。美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数量众多,长期的分业监管、分业经营使自己习惯于自己的主业,银保发展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发展水平也不高。香港的银行与保险业均比较发达,保险竞争比较激烈,因此通过金融集团控股银行与保险来发展银保比较成功。中国当前阶段也是银行业资产远大于保险业资产,类似于法国,因此要大力发展我国银行保险,银行应该占相对主导地位,成立银保合资保险公司是我国当前发展银保合作的重要选择。我国银保合作目前主要还属于协议代理阶段,有部分银行与保险公司逐步开始达成战略联盟合作;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成熟与混业监管相关法规的完善,我国将开始逐步出现银行与保险的银保合资公司;在建立好风险防火墙的情况下,实力强大的金融机构将逐步建立金融服务集团。在对我国银保合作发展进程的分析中,重点分析了我国银保合资保险公司的可行模式、运营分析、主要障碍和潜在风险以及对策。本文通过对世界各主要银保合作模式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坚定的提出了我国当前银保合作的重点发展方向是成立银保合资保险公司。并具有实际意义的独创提出了香港迂回模式、由集团关联公司和外资公司合资模式、关联股东先行合资然后进行股权回购的模式、申请特批与外资直接成立银行保险公司的模式四种国内设立银保合资保险公司的可行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从银保合资保险公司运营的角度对合资保险公司初期主打产品、销售渠道和人员培训、销售地域、销售技术系统、银保合资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运用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