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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命暴力是历史性话题,也是社会性话题,更是人类避之不开的话题,有人的社会就必然有生命暴力的存在。如何与生命暴力和谐共处成为人类文明永恒的话题。学术上关于生命暴力的研究多体现于社会事件上,体育学也多集中于体育暴力事件的产生与调控探讨,对于同位概念上的二者关系研究较少。为此,本文以“生命暴力”和“体育”为主题,研究体育这门身体文化是如何消解、代偿生命暴力的涌动,以正视人类生命暴力的本真和体育运动的价值。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归纳法、比较分析法进行考察,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进行分析和论证:第一部分:解析“生命暴力”的概念。首先从词源学入手,认为西方的文化中,生命暴力是一种具有攻击性,不受约束的反叛力量。中国的文化中,它是一种强烈、残暴、蓬勃之力。中西方的共同点都指向它是一种“力量”。其次从学科界定进行分析,认为生命暴力在生物学视角可认为是人的本质属性;在社会学角度其有着双层建构内涵,具有双面属性;在体育学科上,其表现为一种异化现象,但另一部分合理规则范围内的“生命暴力”表现被视作社会“安全阀”。第二部分:以社会文化为背景,社会建构为单元,体育场域为内容。阐述生命暴力在社会存在中的表达形式。剖开其内部进行深入研究,分文归类,以柯林斯——微观社会学、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齐泽克——暴力视角和法律为理论进行思辨。从而解开生命暴力于社会的迷惑。第三部分:研究历史中体育与生命暴力的关系:以时间广延性出发,从历史的规律中找寻体育中生命暴力的线索及方向。从体育的视角出发加以论证生命暴力的何去何从,认为在体育的历史中,生命暴力是一个逐渐被解蔽的过程。并与第二部分中,法律视角下“合法暴力”的思想不谋而合,以此得出体育是可以化解、代偿生命暴力的。第四部分:以本体论、价值论等视角,运用体育文化思想论述体育元素与生命暴力的能动关系,拿捏体育解救生命暴力的哲学思想。从而在思想文化上达成体育可以化解生命暴力的关系。第五部分:以“人的全面发展”观为视角,将生命暴力与体育融合产生的社会文化进行梳理。还原以“人本位”的体育哲学思想路径。从而明晰生命暴力的全貌和体育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