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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汽车制造业和电话交换机制造业的产业政策分析,探讨中国经济转型期政府对经济干预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关于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的讨论是一直存在,很多政治经济学家都参与到了这一争论中来。但是,关于‘政府对经济的介入会不会产生一个肯定的效果’的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关于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意见:市场中心论根据“政府失灵”的理论对政府的经济介入持反对或消极的态度;而国家中心论根据“市场失灵”的理论对政府的经济介入持赞成或积极的态度。但是,由于现实世界中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都不可避免,而且实际上国家对经济的介入自古以来一直都存在着。因而本文主张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国家对经济的介入问题不是一种规范性、绝对性的问题,而是一种条件性、相对性的问题。即,国家对经济的介入有时候会成功、有些时候会导致失败,因此应该注重‘国家如何对经济进行介入’的问题。 本文通过中央政府对两个产业的产业政策的分析来探讨这一问题。产业政策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政府对经济介入的形式。对产生较相反结果的两个产业的比较研究有助于阐明‘什么样的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介入更有效’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且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某种特定因素对产业政策绩效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了对两个产业的比较分析方法。 中国的改革方式既不同于西方各国家又不同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道路。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采取“渐进式”方式来推动体制转轨。在中国广泛采用这种渐进式改革的最主要的特点是“行政性分权化”,通过这一措施,地方政府获得了以往不曾有过的经济实体的地位。因此在经济领域里,带来了以中央政府为中心的单一主体格局到由各级政府组成的多元主体格局的转变。 因而,本文假设与政府间关系有关的政策的性质将直接影响其政策的绩效。而且与政府间关系有关的政策的性质就是“相机性(contingency)”。即相机性与否直接影响着由中央政府实施政策的绩效。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中央政府为了解决产业结构失衡问题,促进技术改造,实行合理的产业组织而制订了广泛的产业政策。这种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对各级政府来说是一种制度环境,一直以来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力。但是,要注意的是,产业政策也是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制度环境的产物。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产业政策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变化,其主要特点是各级政府开始从自己所代表的利益出发很积极地采取行动而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改革开放初期,电话交换机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作为对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新兴行业有着几乎同样的处境,即技术落后、资金和经验不足。因此,中央政府为了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实行了一定的产业政策。中央政府对电话交换机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分别于1986、1992、1995年和1987、1994年,颁布产业政策。 中央政府对这两个产业实行产业政策的目的大体上是一样的。比如,规模经济的实现、通过技术引进实现国产化、国内产业保护等。但是,其政策的绩效却大不相同。在电话交换机制造领域里,本文认为,由中央政府实行的产业政策具有“相机性”,即具有相当高的规则透明性和有与业绩挂钩的补偿等。在这种政策的影响下,包括中央——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之间的政府间关系形成一种“互相促进性(synergetic)”关系。而且,在这种互相促进性关系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市场进入方面,具有独立经济动机的各级政府采取合作策略而进行类似于“知猪博弈(boxed pigs game)”。结果,由中央政府实行的产业政策的绩效较好。 相反,在汽车制造业领域里,本文认为,由中央政府实行的产业政策具有“非相机性(non-contingency)”,即具有非常低的规则透明性和不与业绩挂钩的补偿等。在这种政策的影响下,包括中央——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之间的政府间关系形成一种“对抗性( antagonistic)”关系。而且,在这种对抗性关系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市场进入方面,具有独立经济动机的各级政府采取非合作策略而进行类似于“囚徒困境博弈(prisoners dilemma game)”。结果,由中央政府实行的产业政策的绩效较差。 本文为了说明政策的性质——政府间关系——政策的绩效间的关系,采用由新制度主义印第安纳(Indiana)学派提出的“制度分析构架(Institutionalanalysis and development framework)”。 通过本文的分析,本文认为能够得到的如下几个理论和政策上的启示:第一,国家对经济的介入的效果不是相同的而是多样的,这是一个条件性的问题。第二,渐进式改革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非常需要的。第三,产业政策是否具有相机性是政策成败的关键。第四,政策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策绩效。第五,创造平等的制度环境、广泛参与决策是产业政策发展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