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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是西部唯一的直辖市,肩负着“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大库区”发展的特殊使命。在重庆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方针。为此,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征收大量农用地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这都必将导致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其中,1982年至今,重庆市已有被征地农转非的人员90万人,大多数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偏低,土地被征用后,他们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资料,进入城市使他们面临更大的生活风险和就业风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到和谐社会发展的局面。因此完善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在中国加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以如何完善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长远利益为切入点,综合运用经济福利理论、公平与效益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相关法律依据,在对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办法演变进行阐述和对实地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统计得出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内外解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成功经验,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完善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办法的建议和配套措施。基于上述思路,全文结合自己的实际调研材料和学术界的有关研究成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进行系统研究:首先,论文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使文章分析问题的出发点更加明确;同时指出本文是基于经济福利理论、公平与效益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相关法律上进行研究,为完善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提供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其次,文章运用历史分析法,回顾了重庆市自1992年以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办法的变迁过程,依次对演变办法做出评价:1992-2007年,只是为“4050”以上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障水平和参保率都很低;新征地人员办法照城镇看齐,覆盖面广,但新原征地人员办法差异大,人员矛盾突出;中青年年龄偏大人员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长。接下来对重庆市典型地区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进行实地抽样调查,并结合图、表及个别案例展示了原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为下文问题的分析提供了很好的定量依据。再次,在详细分析上文数据和案例的基础上,找出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所存在的问题:老征地养老保障办法的缺陷;原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无力承担保费;非临界人员参保热情不高:养老金面临未来支付风险。结合重庆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深刻剖析得出土地保障功能的丧失:我国现行征地补偿政策的缺陷;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成为保障主体办法;征地农转非人员缺乏现代保障意识和配套措施的不完善是导致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率低的重要因素。然后,运用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比较成功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办法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分析,其中国外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巴西;国内包括:北京、成都和浙江,通过对上述国家和地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办法的分析,得出完善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的启示: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建立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基金的监督和约束,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解决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住房等相关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最后,文章在借鉴国内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的区域发展特征提出构建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辅助的养老保障体系。与此同时,通过健全就业机制,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提供经济支撑。积极做好养老保障基金的筹集、监管和增殖工作,为未来支付确立保障。为使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在以上建议的基础上应积极完善配套措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社区养老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和确保居有其屋,全面保障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