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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生产的产物,也是现代文明的标志,由于事关每个国民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民生保障机制和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维系与促进机制,它对缓解社会摩擦、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对于我国来说,社会保障各项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改革发展迅速,在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美元的重要转型时期,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维护社会安全,保持社会、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在新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国家基础型工程。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总体而言,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满足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在探索中建设、在建设中探索,社会保障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尚不完善,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四项。而作为占社会保障基金最大一部分的社会保险,有着独立的收入来源(社会保险税/费)。因此本文将社会保险税作为研究对象,更具有实际意义。
本文的研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的基础上,以社会保险税理论为切入点,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险筹资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认为我国现阶段在城镇开征社会保险税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因此为尽快建立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社会保险税制,应在立法、财政、税收、工资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文章重点又对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实施途径进行研究,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减免政策等方面分别做出阐述。由于社会保险税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应在全社会普遍实施,使所有的劳动者能得到保障,因此文章的最后对在农村地区设计合理的社会保险税税制提出自己的想法。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税的相关理论;第二部分归纳国内外社会保障模式选择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第三部分论证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部分建议开征社会保险税前需完善的配套措施;第五部分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税制构建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架构;第六部分初步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