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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数学家弗雷格于1879年创立了一阶逻辑系统,并借助该系统进行了数学基础的研究。他关于数的本体论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反驳传统的关于数的本体论观点,二是从一阶逻辑的角度出发揭示数的本质。弗雷格的批判主要在于:反对把数看做一种物理现象,反对把数看做心理活动的产物,以及反对把数看做客观对象的一种性质。弗雷格对于数概念的分析方式,是运用一阶逻辑的方法进行语言分析。他通过对数词在语句中的使用进行讨论,明确了“数的给出包含着对一个概念的表达”。通过概念和对象层面的讨论,弗雷格确定了每一个个别的数都是一个对象。在明确了数的性质后,弗雷格将属于“与自身不相等”这一概念的数定义为0,从而确定了自然数序列的起点。他随后定义了“紧跟”,作为自然数数列的后继规则。借助这样的起点和后继规则,弗雷格推出了整个自然数序列。 弗雷格的这些工作最终因遭遇罗素悖论而陷入困境。晚年弗雷格对自己早年关于数的本体论的观点进行反思,试图重新建立一个算术基础的研究体系,但最终没有成功。弗雷格关于数的本体论研究对于一阶逻辑和数学基础,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