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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中国开始施行一系列积极的经济财政政策,以房地产市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房地产市场由此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至2005年,由于房价上涨趋势过快,日渐超出了居民的承受范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以稳定房价。但2008年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迫使中国放宽货币政策,间接地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目前,房价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缓解快速上涨的房价与居民购买力相差悬殊的问题,国家开始实行紧缩性的调控政策。住房价格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甚至关系到一个城市、乃至区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47.4%和52.5%逐渐调整为2011年的15.1%和84.8%。地方财政支出已经跃然成为国家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蓬勃发展,地方财政支出的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利用2007-2010年全国286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相关数据,对地方财政支出对住房价格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由于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处于东高西低的态势,一边是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的东部地区,一边是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对不完善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存在着区域差异且原因相对比较复杂,可能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地方经济水平、人文地理环境等有关。总的来说,中国地方政府的地方财政支出会影响住房价格,且这种影响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该结果也与Tiebout的模式一致。居民在选择居住社区时,例如东部和西部的居民,会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选择不同的地方公共服务方案。 目前中国的公共服务在各地区和不同城市之间都存在着非均等化问题,且差异明显。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公共资源相对集中,而许多中小城市的居民几乎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教育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相对于住房价格的迅猛增速,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到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对住房价格的正向影响,但也应意识到这并不是构成住房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要保证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一方面要尽量减少其对住房价格的刺激导致过快上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 除此之外,由于地方财政支出会对住房价格有促进作用,因此地方财政支出会提高住宅价值,最终使住宅所有者获益,但这些受益者并不一定负担税收。换言之,由于房产税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导致地方财政支出引起住宅升值的直接受益者,可能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承担者不匹配,违背了公共服务的受益者支付原则。为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和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建议完善税收制度,以达到二者的匹配。目前中国的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试征房产税,是一种很好的平衡二者关系的尝试。其他地区也可以结合自身特点逐步进行房产税的试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