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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是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疗行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决定了医师的专业权威性与执业自主性。作为执业医师基本权利的医疗处置权可谓渊源久远,它伴随着医学的产生与发展而不断完善。但是,随着社会转型,医患间不信任感加强,患者甚至站在了医师的对立面。患者开始要求实现自身权利,甚至出现过度维权的现象。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医疗处置权的行使条件,但界定模糊、权利与义务的边界不明。在实际生活中执业医师无法准确把握医疗处置权的行使条件,出现不当行使医疗处置权或怠于行使医疗处置权的行为。患者觉得医师既没能较快的为自己解除病痛,又加重了自己的负担,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出现“医闹”甚至暴力伤医、杀医现象。种种社会现象不禁让人深思,执业医师医疗处置权应当如何行使才能既避免激化医患间的矛盾,又能帮助患者消除病痛,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文章第一部分讨论医疗处置权的权利演变。从古至今,医疗处置权的内容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变化,其权利属性也由绝对的权利转变为受限制的权利。文章第二部分就医疗处置权的理论基础予以分析,明确医疗父权主义与医疗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各自存在的不足,合理父爱主义在缓和医患矛盾,平衡医患之间权利与义务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文章第三部分着重讨论医疗处置权的设定,着重梳理归纳我国法律规范有关医疗处置权的内容。文章第四部分归纳医疗处置权在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当行使医疗处置权引发医疗纠纷,紧急情况下医疗处置权行使困难,导致医师无法或怠于行使医疗处置权。文章第五部分着重讨论医疗处置权的规范行使,针对文章第四部分归纳的问题提出建议,保障医疗处置权的合法行使,缓和医患关系。医疗处置权的研究于患者与医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患者能够得到更规范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能够鼓励医师积极正确的行使权利、敢于行使权利;有利于防止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缓和医患冲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