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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这些问题都与政府越来越密切地交织在一起。近些年大量发生的受到普遍关注的环保事件把地方政府推到了争议的前台,使得人们广泛地探讨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和实施问题。地方政府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在取得“经济增长奇迹”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这就使人们再次思考地方政府职能的一些基本问题: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权衡中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做好这些事情。因此,中国地方政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职能冲突成为一个不得不思考的理论问题。找出经济、环保职能冲突的原因,并针对性地缓和改善,也就成为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难题。本文依据地方政府经济职能与环保职能理论,从探讨两者的内容和特点入手,归纳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六种职能冲突,包括经济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冲突、角色定位冲突、内部职能关系冲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冲突、政策执行冲突以及府际关系冲突。这六种职能冲突大致可以分为职能定位、职能运行和府际关系三类。在形成理论概念的基础上,本文选取了2012年7月发生在江苏省启东市,由一个大型项目的环保问题引发的7·28启东大规模群体事件,通过审视启东事件的发展经过,分析事件前因后果及利益主体,从实践角度印证了上文中概括的几种地方政府经济与环保职能冲突。按照问题-原因-对策的思路,本文以地方政府为中心,从客观规律、政府自身和府际关系等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职能冲突的原因。文章认为,对于客观矛盾,地方政府需要有清醒认识,不能违背经济、社会及自然规律;而对于因自身原因存在的职能冲突,地方政府需要深入地反思、探讨,从思想观念和具体实践中寻求突破和完善。文章在最后部分对问题的解决进行思考,尝试从完善职能定位、规范职能运行,梳理府际关系等角度提出了三大类共十一点缓和地方政府职能冲突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