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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新闻是共同体成员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认识以及这种认识的传播,新闻具有天然的公共性,而大众媒体则是新闻的物质载体和现代形态,并不等于新闻本身。大众媒体的新闻活动必然被纳入社会整合,受到政治经济条件的限制,所谓“带着镣铐跳舞”。现代社会赋予媒体传播公共信息、促进公共讨论的公共服务责任,但是媒体是否能够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很好地履行这种公共责任,媒体自身利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转换器。媒体作为社会利益主体,存在自利倾向,与现实利益相比,道德理想、职业理念的约束力似乎稍嫌微软,以自利的媒体达成公共的新闻确乎是个难题。如果媒体合理规制的供给不足,那么,媒体就有可能成为特殊利益的工具,成为政治家或者资本家的工具。媒体对新闻的僭越,就是特殊利益对公共利益的僭越。以下分章节做简单概括。
第1章,首先从理论上阐释了公共性的原始发生以及新闻公共性的来源。“观点市场”和“公共论坛”是两种主要的新闻的观念,前者是基于个人自由的一种完全排除国家干预的理论设想,后者是以平等、以社会秩序为取向的适度的国家干预。“观点市场”同样存在市场失灵,尤其在观点的市场准入以及表达自由的价值与人类其他价值的平衡方面,“公共论坛”似乎更有优势。当然“公共论坛”的公共性也很脆弱,因而“公共论坛”仅在“观点市场”失灵的地方开始。
第2章,把新闻和媒体做了历史区分。大众媒体是新闻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作为满足大规模社会信息交流和意见表达需要的技术手段和社会手段而出现的。物质媒介有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相应地,传播关系也有一个发生转型的过程。以19世纪30年代大众化报纸为标志,人类的新闻活动进入了媒体时代,相继出现了印刷媒体、电子媒体和数字媒体。数字媒体的发展对机构新闻活动构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新闻的后媒体时代已经初露端倪。
第3章,就媒体的特殊性进行了描述和分析。现代社会的媒介化已然不证自明,社会意识、公众舆论和民主政治等经由媒介中介转化而达成。大规模社会中,对于大量的公共事务,公众在总体上处于“非在场”的状态,基于强大的信息传播力和信息影响力,尤其是大众媒体掌握着对事实的选择权以及对事实意义的解释权,因而媒体的新闻活动就是公共性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媒体因此而殊异于其他任何社会部门。
第4章,讲述了媒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媒体的自利性对新闻公共性的消解。媒体利益的主体性和公共利益的非主体性决定了媒体利益往往处于现实的优先位置,当然,媒体利益也存在和公共利益相一致的方面。
第5章,媒体对新闻僭越的表现概括和原因分析。媒体对新闻的僭越表现为编辑的独立性不足、观点的多元性不足、内容的实质性不足以及公众的接近性不足,即媒体未能很好地履行其传播公共信息、促进公共讨论的公共服务责任。而影响媒体新闻活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国家控制、市场控制、媒介组织控制以及新闻从业者的自我审查。
第6章,回到新闻的主体,即公众。公众的公共精神是媒体实现新闻公共性的土壤,反过来,媒体又是公众公共精神的培育者。在媒介化社会,公众公共精神的基础是媒介素养。
结语提出,可以考虑对媒体进行分类规制,使国家媒体、公共媒体及商业媒体各行其道,三类媒体同时兼容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