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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产业发展的现实来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业市场上寡头垄断的程度呈现上升趋势,寡头垄断结构正逐步成为发达国家产业发展的一种普遍的结构形态。从我国产业结构现状来看,很多行业已经或正在步入寡头垄断形态,如银行业、钢铁业、通信业、石油业等等。
依照主流经济学理论,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其中的原子型企业最有效率,而任何具有垄断色彩的市场结构和企业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政府部门应当对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和寡头垄断企业的行为进行规制,以使寡头垄断行业达到帕累托最优或次优状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却表现出良好的经济绩效,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而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经济学规制寡头的观点。
为了研究方便,同时使研究成果不失一般性,本文将研究对象限制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本文首先回顾了政府规制理论的发展,接着介绍了政府规制的目标、内容和方式。针对结构主义的规制制度和行为主义的规制制度的不同观点,在本文第3、4章分别从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和各种结构形态下寡头垄断企业行为两个层次上,考察寡头垄断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福利指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地方政府规制的行为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