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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历来给人一种神秘主义的感觉,但是朱熹鬼神观并不纯粹是神秘主义鬼神观,而是神秘主义和理性主义交织在一起的一种鬼神思想。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的鬼神观可以说是儒家鬼神观在宋以后的典型代表。《朱子语类》有一卷专门以鬼神命名记载朱熹关于鬼神的言论,可见鬼神在朱熹的思想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朱熹对鬼神的观点主要集中于《朱子语类》的鬼神章,也散见于该书的其他条目,通过分析《朱子语类》中有关鬼神的论述可以对朱熹的鬼神思想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朱熹鬼神观中仍然包含有先秦时期鬼神思想的神秘主义成分,他在继承自孔子以来儒家鬼神观的基础上对鬼神思想有所创新和发挥,构成了其别具特色的否定具象之鬼神而肯定抽象鬼神之理的鬼神思想。理是朱熹理学的核心,鬼神之体是实然之理,鬼神之理即是此心之理是自然现象的正理和非正之理。朱熹主张由理生气,气是鬼神之迹,鬼神是气的屈伸和往来以及阴阳二气的造化留下的痕迹,另外“物之生成,非鬼而何?”即鬼神由阴阳二气生成,同时鬼神又是世间万物的属性之一。祭祀感通是鬼神之用,从祭祀实践来讲,祖先“来格”离不开祭祀者的诚敬之心,正所谓“惟是斋戒祭祀之时,鬼神之理著”,就是诚敬之心的作用显现,强调祭祀鬼神时的诚敬态度既对人的心性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是对祭祀之礼的维护,由诚之理到祭祀之礼实现儒家思想服务于统治阶层稳定社会收束人心的目的。朱熹所谓的鬼神实体和鬼神之迹都是从理学理气论之理性主义层面对鬼神所作的解读,而鬼神之用则是基于传统的神秘主义鬼神观进行的祭祀实践,虽然说朱熹的鬼神思想中仍然保留着传统鬼神观的神秘主义成分(这种神秘主义是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神圣性的),但其中理性主义是在不断加强的,这是儒家鬼神观发展的整体趋势。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仍然是要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维护统治阶级的权威性和神圣性,而鬼神思想既从理气论层面进行理性分析为时人解惑并扩充其理学体系,又从祭祀层面保留鬼神的非理性色彩,因为祭祀活动是儒家礼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规范社会稳定人心的作用,所以,朱子的鬼神观和儒家历来的鬼神观一样是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混合,但是在儒家鬼神思想不断更迭的过程中,神秘主义的意味在逐渐淡化而理性主义成分在不断加强。当然,朱子的鬼神思想是无法完全摆脱神秘主义成分的。通过归纳整理分析《朱子语类》中的“鬼神”论述,不仅丰富了朱子“鬼神”思想的内涵,而且明晰了“鬼神”与理、气、阴阳、魂魄、诚敬等概念的关系,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朱子的理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