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了解老年人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发生特征及规律,探讨老年人罹患慢性病与多药治疗的特点及相关因素,分析门诊处方中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PIM)情况及相关因素,归纳总结防范措施,为老年人用药提供参考依据。方法:(1)对解放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库中老年人(≥60岁)ADR自发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统计分析药品种类、给药途径、ADR累及系统和器官及原患疾病等;结合文献调研,确定多药治疗研究的慢性病种类。(2)提取HIS数据库中13175例门诊老年人的处方信息,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根据上述筛选的疾病范围,对门诊老年人存在多药治疗情况及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分析。(3)运用中国、Beers和STOPP三种标准,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13175例门诊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情况进行对比研究及相关因素分析。结果:(1)41176例老年人ADR报告中,其中严重ADR报告3144例(7.64%),ADR发生最多为抗感染药9830例(23.87%)和肿瘤用药4601例(11.17%),品种以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奥沙利铂、吉西他滨、多西他赛等最为多见;严重ADR临床表现最多为骨髓抑制495例(0.96%)、过敏性休克241例(0.46%),最多见品种为吉西他滨、多西他赛、莫西沙星。老年慢性病种类频次排序依次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肿瘤、高血压病、糖尿病、肺部感染、脑梗死等。(2)13175例老年门诊处方中,多药治疗占22.98%。其中8205例(62.28%)患者合并老年常见慢性病,罹患疾病频次排序依次为高血压3875次(9.32%)、冠心病2827次(6.80%)、肿瘤/癌症1401次(3.37%)等。多药治疗出现较多的疾病组合为高血压+冠心病(527例,4.00%)、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149例,1.13%);合并2种疾病及就诊2次以上是多药治疗的独立危险因素,其中尤应予以关注的是≥5种疾病患者(OR=29.978,95%CI:24.766-36.288)及就诊≥5 次的患者(OR=77.959,95%CI:10.496-579.051).(3)13175例老年人处方中,筛选老年PIM的例数分别为:中国标准 2415 例(18.33%)、Beers 标准 2475 例(18.79%),STOPP 标准 406例(3.08%);频次排序靠前的药物为氢氯吡格雷、单硝酸异山梨酯、阿司匹林、艾司唑仑等。中国与Beers标准评价结果存在一致性(Kappa=0.453,P<0.05);标准未包括的其他不适宜处方1727例(13.11%),常见的不适宜处方类型为处方剂量用法不正确1584例(12.02%),其中涉及西药122种、中成药51种;年龄≥80岁、合并疾病≥2种、药品种类≥5种是老年PIM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结论:本研究首先通过41176例老年人ADR报告的回顾性分析,得到了老年人ADR的发生情况及特点,筛选确定了多药治疗易致潜在不适当用药相关的慢性病种类。进而开展了13175例门诊老年人大样本处方用药的多药治疗实证分析,探讨慢性病与多药治疗的相关性,为老年人用药管理提供临床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运用三种不同PIM标准对处方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对于年龄≥80岁、合并疾病≥2种、药品种类≥5种的老年人用药应予以重点观察。研究首次比较得出中国标准、Beers标准、STOPP标准同步用于PIM评价的异同点,且发现单硝酸异山梨酯、美托洛尔、佐匹克隆、阿仑膦酸、中成药品种等药物未列入中国标准,为中国标准修改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