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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项目中运用的越来越广泛的交易方式,有利于推动市场的规范化和有序的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从2000年开始实施以来,在最大程度维护招投标各主体的权益保护、防止寻租和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招投标市场的诸多活动日渐趋于规范化。然而,在当前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在发展过程中却暴露出了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诸多问题,使其背离了招投标的目标,反而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因此如何通过加强招投标的制度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迫在眉睫。 文章研究焦点主要集中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领域,充分吸收学习和参考已有的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经验研究,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这个研究对象的特点、招投标的运作特征以及招投标的监管机制等概念进行了理论界定,利用博弈论、政府失灵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进行理论架构,又以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为例证,深入探索我国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现状,并指出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中所存在的标前工作规范不足、标后监管双重失灵、专家评委库建设不到位监督机构设置不科学和同行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困境,导致监管机制的制约作用发挥不足。面对当前招投标活动中的种种困境,本文系统深入地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综合运用理论与实证相联系的研究方法,并结合国内外的先进实践经验探讨完善新型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的建议和对策。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对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现实意义进行阐述,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合与评述,紧接着指出文章的大体研究思路、主要创新点及论文的不足之处。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讨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建设与理论基础两个内容。首先充分理清政府投资项目中招投标制度的相关概念,其次集中介绍博弈论、政府失灵理论以及服务型政府理论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过程中的理论应用,扩充了招投标监管的相关理论基础。 文章第三部分是由目前为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发展历程及体系构成。具体对招投标的三个发展阶段以及招投标监管体系的构成进行分析与阐述。 文章第四部分介绍了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现状及其存在缺陷的分析研究。从宁海县的实践情况出发,提出了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缺陷以及原因分析。 文章第五部分介绍了国内外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模式及经验借鉴。分别列出了美国、台湾、广东的一些招投标监管模式以及可以借鉴的经验。 作为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部分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机制的具体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