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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的执行问题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执行问题往往产生于当事人的实际行为与条款约定的程序不一致的场合。笔者认为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执行问题的关键在于判断调解条款的执行力,而调解条款要得到执行就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要处理好条款执行力和其他相关程序的问题,就要在起草和运用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时注意条款的内容以及示范条款的参考作用。 在本文第一章和第二章,笔者集中研究和讨论了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通过比较已有的理论与实践,尝试为此类条款的性质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此类条款在执行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在本文第三章,笔者对各国就多层次条款的内容和形式对条款执行力的影响相关的判例、学说、法律规定等做了一番梳理和比较,以寻找是否存在有关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内容和形式的基本要件和普遍标准。 本文第四章以前两个部分为基础,通过对国际上关于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结,讨论在目前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律框架下如何解决条款的执行力问题。 最后,笔者在第五章试图对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的起草和运用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