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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权力监督制度。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由于制度安排、程序设计等方面上存在一些差异,它们的权力监督方式是不一样的。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普遍价值,权力监督已经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作为历史的、法定的、唯一的执政党,掌握着大量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权力在社会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力量强大,其在行使过程中,如果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权力的变异,从而产生腐败。因此,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必须要着力解决的历史性课题。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实现自上而下的权力监督,并以其权威性、有效性、严肃性而被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同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也迫切需要理论研究对其总结,以便更好地起到指导实践的价值。
到2002年底,几乎所有的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巡视工作,巡视制度普遍建立。但是由于我国巡视制度尚处于理论完善和实践探索阶段,当前的巡视工作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缺陷。随着党内民主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的巡视制度将不断地走向完善和成熟,我们应该从制度创新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巡视制度的完善。
本文从这几年的巡视实践出发,对巡视制度的功能价值、存在的问题、内在原因及其对策进行了研究,为此本文提出两个基本的假设:在中国这样的一党执政的国家,执政党拥有领导社会和国家政权的广泛权力,公共权力监督理应包含执政党对党内权力的监督:巡视制度必须在政治民主充分发展的前提下才具有更高的价值和有效性,作为党内监督方式的一个重要类型,其监督作用是有限的。
围绕这两个基本假设,本文论证和分析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观点。第一,巡视制度是当前加强党内权力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的有力武器。第二,巡视制度的有效性,必然要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结合中得以体现。第三,在缺失完善的政治民主的情况下,通过制度上、程序上和技术上完善巡视制度,依然是有价值的、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