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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特别是二战后,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尤其是以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以二进制代码为演算规律的新兴科技以迅猛的发展势头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大大增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海量的、定点的信息数据可以经过自动化设备的处理在几秒内迅速传遍世界的每一个地方。的确人们从这种生活方式中获得了大量的好处。比如,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在线编辑文档、发送电子邮件,非常的便捷规范。人们也可以通过网上冲浪体验当今世界的精彩。现在人们还可以足不出户的在网上购买商品,鼠标一点,全部搞定,成为了人们的口头禅。但是高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在计算机和互联网领域,由于网络操作的不规范,技术发展的限制以及人们自律水平的低下,在带给人们便捷生活的同时,计算机和互联网也给人类带来了生活上的侵扰:个人信息的泄露给个人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财产的损失。如何对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成为法律学术界和法律实务界关注的热点。个人信息被泄露而引发的问题在现在已经十分明显。例如,我们在网上购物时注册的个人信息被不良商家以经济价值出卖给其它的广告商,导致我们每天都收到大量的推销广告,打扰了我们生活的安宁。我们在网上冲浪时下载某一软件要进行的实名登记也给我们的个人信息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如果说以上问题并不严重的话,那么利用互联网对电脑用户进行恶意攻击导致了我们的财产损失和名誉受毁就已经超越了法律的底线了。从最近的电信诈骗而产生的财产损失、生命消逝就可见一般了。然而对个人信息造成侵扰的并不仅仅出现于以上的私领域内,对我们个人信息造成最大威胁的是来自公权力领域,即国家为了实现所谓的社会管理的目的,对我们的个人信息进行了大量的收集、处理等,形成了许多巨型的数据库,这才是真正的个人信息杀手。由于政府的不重视、公务人员能力水平和道德的不充分、缺乏对公民信息的监管等,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随时处于被侵害的处境。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它承载着人类基本权利,是人类自我尊严的具体体现,对于个人的充分自由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个人信息具有的财产属性也越来越明显,个人信息成为非常重要的资源,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可以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地流动,这对于促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都是很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保护。要综合采取各种有利有效的措施确保我们的个人权利不受到不当损害。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在对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的描述下,分析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方面的问题以及产生原因,提出了适合我国当前实际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机制,并最终给出了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途径选择以及几个关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维度原则。即通过在立法、司法、执法三个维度范围内,采取构建基本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原则、赋予公民个人信息权利、妥善处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等几个方面来实现对我国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希望通过自己的初步认识为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提供一点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