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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太常的基本职能来自于礼仪祭祀、文化教育、陵县行政三个方面。太常以宗庙礼仪为核心政务,朝廷、宗庙的重大礼仪皆由太常负责,不只是宗庙祭祀,具体来讲,包括制礼作乐、导赞天子、宗庙祭祀、天地山川诸般祭祀、奉使册拜等诸多礼仪职事。由于文化与祭祀关系密切,两汉太常还兼管文化教育,博士和太学也都归其统辖。西汉皇帝大多随陵庙所在地设县,元帝将陵县罢归三辅前,太常还负责管理陵县的民政。从西汉初年到东汉末年,太常的地位并非一成不变。太常卿在诸卿中的排列顺序反映出两汉时期太常的地位经历了微妙的变化。在西汉初年的官方法律文书中,奉常在二千石诸卿排序中居末;到西汉中后期太常在诸卿中已处于比较靠前的位次;东汉时,太常在诸卿排序中被列为首位,并形成以太常升任三公的惯例,所以,当时有人提出太常为“九卿之首”的说法。这些变化,说明两汉太常的地位经历了一个逐渐上升的过程。两汉之际,太常的职权范围也有所变化。西汉元帝废罢太常郡、诸陵县各依其地界属三辅。至此,太常在陵县的行政职能不复存在。光武时吏曹尚书掌祠祀,造成对太常祭祀职权的侵蚀。另外,在新莽时期、更始之际、光武中兴及献帝朝这几段时期内,太常将兵的现象屡有出现,甚至出现了“秩宗将军”、“太常将军”、“太常偏将军”等官号,这是特殊时期太常职无常守的表现,并不影响太常的官职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