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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的价格规制一直是规制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政府在制定公用企业规制价格时,既要考虑社会公益性目标,又要兼顾企业财务平衡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于部分公用企业如城市公交企业,由于其提供公共产品显著的公益性和外部性特点,政府财政对其进行补贴成为必要。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全成本加成方式定价导致企业成本不断加大,“成本越大、补贴越多”的补贴政策极易造成企业运营效率低下,并令政府背上巨额财政负担。本文以公交企业为例,探讨政府规制下公用产品的供给价和消费价形成机制,政府应对消费者实行直接补贴,补贴为供给价和消费价之间的差额。在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公交企业必须关注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提高客流量,增收节支。通过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实现公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