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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美国第二大次级债金融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次贷危机逐渐浮出水面。之后次贷危机全面暴露,影响不断扩大,银行倒闭、房贷机构破产、房地产价格大跌、股票市场大幅下滑、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由次级抵押贷款引发的信用危机最终演变成了这场全球金融危机。这次危机的影响力之大和影响范围之广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后所罕见的,并且有学者认为这场危机的影响力要远远超过30年代的大萧条。引发次贷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美国严、重超前的信贷消费和负债式的经济增长模式是次贷危机爆发的深层次的原因。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的双赤字政策,美国居民的超前消费习惯也是大家所共识的,超前消费的习惯就滋生了很多的次级贷款,为次贷危机的爆发埋下隐患。第二,美联储货币政策缺乏谨慎性。2006年前实行低利率政策,而之后大胆上调利率,这种货币政策的大幅调整是次贷危机爆发的导火索。第三,金融机构在利润驱使下发放大量的次级贷款是次贷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第四,过度创新的金融工具为风险的积累和暴露提供了“温床”。第五,金融评级机构由于缺乏独立性使得评级结果不当也是导致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最后,美国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对次贷危机的发生付很大的责任。金融监管不力的原因引起大家的关注,甚至有学者认为次贷危机就是金融监管的危机。次贷危机暴露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监管重叠和监管缺位、监管成本过高、监管冲突和监管套利、监管效率低下等。因此,次贷危机之后美国对现在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2009年6月17日,财政部正式向国会提交了美国金融监管全面改革提案(“金融白皮书”),提案中大多数建议源自或者涉及过去两年来困扰美国和其他各国的金融危机。这份长达88页的提案从金融机构、市场、消费者保护和国际合作等多个角度,对美国金融监管作出了较为彻底的重制。与此同时欧盟也提出了新的监管蓝图。虽然我国金融业在这次危机中受到的冲击有限,银行监管制度没有作出调整,但是引起美国次贷危机的众多监管教训当中,有很多是我们也存在和需要面对的。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很多方面存在着法律空白,这样就可能造成监管真空。我国金融业监管法明确规定金融业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近年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业务渗透越发明显,分业监管模式已经不能对隐性的混业经营实施有效监管。可能出现监管重叠或者监管缺位,降低监管效率。我国监管人员在专业性、合作性、对创新产品的监管和自我提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能会增加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居安思危,对次贷危机暴露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我国银行监管存在的不足进行综合分析,尽快弥补监管不足,防止同样的问题出现。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鼓励金融创新,同时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建立统一、全面、协调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加强银行监管部门的危机处理能力,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本文从次贷危机的演变过程入手,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安排文章结构。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文章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及本文的创新之处。接下来第二章开始对次贷危机进行全面的解读,介绍了次贷危机的形成机理,分析了次贷危机对美国、欧盟、日本及我国经济的影响,最后重点研究了引起次贷危机的各方面的原因。第三章主要是在第二章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了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存在的弊端以及美国最近的金融监管改革。第四章分析次贷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首先介绍了我国银行监管的发展历程、存在的问题,然后把这些问题与次贷危机结合在一起,概括总结出次贷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