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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几十年建设,经历了从建立伊始、城市试点、到部分改革的发展进程。随着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入到了全面推进的阶段,国家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我国建立的是以强制性公共管理的支柱、强制性私人管理的支柱、自愿性支柱为核心的“三支柱”型稳固的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组成部分的第二支柱中,企业年金部分通过多年的制度实践日趋完善,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将成为国家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首都北京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交流中心,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的实施过程更为复杂,在职业年金制度的实际操作层面更具有代表性,对于年金制度的合理建设需求更高。本文以北京的事业单位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与试点城市的对比分析,对其进行职业年金制度建构可行性分析,并作出在制度衔接和监管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全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建设及其实施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一章为全文的绪论部分,引出本文研究的背景和实际意义,做出理论性铺垫;第二章分析事业单位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和改革中的问题,通过建立模型、对比研究职业年金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而指出职业年金制度的解决养老待遇新的“不公平”问题上的优势;第三章从社保经办机构、基金运用模式、试点城市借鉴为切入点分析了北京市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建构的可行性,为该制度的引入改革做好环境基础;第四章在仔细分析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实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北京市职业年金制度的衔接与监管措施,从而为北京市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合理有效开展以及未来市场环境的搭建,提供良好的建设性指导意见;第五章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指出研究的不足之处。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文献定量分析、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的方法,结合MATLAB模型的建设论断,综合研究职业年金制度在北京市事业单位中实施的具体问题以及对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进行可行性预测,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北京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职业年金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并且要多方面总结试点城市的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职业年金监管,实现企业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逐渐缩小弱化制度性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