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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支配地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足以影响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具有该优势地位的企业在市场中对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能够独立决策而无须考虑其他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是反垄断法的核心问题,是认定垄断行为违法性的重要步骤,是适用反垄断法的门槛。然而,互联网条件下,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面临困境。这一问题在以“奇虎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为代表的我国司法实践和各国当局针对谷歌公司的系列反垄断调查中都有展现。在此背景下,本文对互联网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问题进行了研究。反垄断法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流程分为相关市场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