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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主体利益冲突加剧,严重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因此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主体利益冲突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01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4年1号文件提出我国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及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必须合理处理中间冲突问题。 本研究顺应时代背景和国家相应法规文件,基于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采用文献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等研究方法进行本文的研究。阅读分析国内外关于城镇化的研究文献,总结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利益主体冲突的研究现状,指出其中研究不足之处,并指出可以用灰色关联模型建立新型城镇化主体利益冲突指标体系及用SVAR模型建立主体利益冲突协同化解研究。然后研究新新城镇化建设、灰色关联模型和SVAR模型的相关理论,为实证研究打下基础。再次是分析研究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相关的产业利益主体,根据其关联关系建立新型城镇化利益主体灰色关联模型,根据建立的模型获得新型城镇化利益主体冲突指标体系。同时根据指标体系运用SVAR模型建立以云南省为实证研究对象的主体利益冲突协同化解模型,实证得出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产业利益冲突主体主要有农业、工业、建筑业。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及三者的相互促进或抑制的增量关系可以使三大主体产业达到协同发展的目的,并据此提出协同化解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主体利益冲突机制的建议。最后得出本文的结论,指出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