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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中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保证政治经济制度的正常运转,促进政治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对政府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切以人民名义取得的物质资财和人力资源的配置、消耗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部门和机构工作效率的高低、为人民服务责任履行的好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建立完善有效的政府绩效审计制度,有利于广大人民对公共收支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有效的监督,提高人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和实践都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诸于制度缺失,审计标准不科学,审计内容不够完整,审计结果不够科学等不足。寻求更加切实可行的政府绩效审计具有很高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文章将以审计机关政府绩效审计基本内容作为研究核心,深入研究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历史沿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准则》中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体系及其实施情况,总结分析探讨适合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政府绩效审计规范框架和内容。在此基础之上,剖析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最终研究目标是提出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基本要求及其内容体系和对进一步加强政府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文章从新的角度,以和谐社会的眼光结合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了中国政府绩效审计。并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缘由;政府绩效审计在中国的发展现状;然后结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以其对政府绩效审计的指导作用作了初步探索。随着我国服务型政府的确立,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强化政府受托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在剖析了我国推行绩效审计的制约因素基础上,提出从改革审计体制入手,建立问责和风险预警机制,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