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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特征表现为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尽管改革以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却步履艰难,一度缓慢缩小的二元经济特征近年来又呈持续强化态势。本文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选择决策方式变迁这一新的视角来观察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演变,以分析我国二元经济演变的特点与决策方式的密切联系。建国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持续强化,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单调公共决策的形成密切相关,这种决策方式不利于优化配置资源,也最终无法使产业结构达到优化:改革开放后,二元经济特征曾一度缩小,这与私人决策权,特别是农民的私人决策权的逐步回归密不可分,农民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促使农村经济蓬勃发展,人口流动管理的松动使一部分农民能够离开土地进城务工经商;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波动与反复,乃至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又重新陷入强化的趋势,本文论证认为原因在于公民私人决策权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一些限制,其中的两个较为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关于土地的决策权还不够完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择业的权利还存在一些限制因素。由于个人知识和理性有限,只有充分运用每个人的知识,尊重每一个人平等的选择和合理的决策自由,社会秩序才能有序运转。本文认为,对于二元经济转换,同样应尊重公民合法的私人决策权,这样才能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最终完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政府应履行并积极发挥好公共决策职能,以保护个人合法平等的经济决策权。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主体应是分散做出经济决策社会公民,政府的积极作用发挥得当,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二元经济转换的进程,但二元经济最终彻底转换还是要依靠公民的分散经济决策来完成。从政府角度而言,市场化转换逻辑上应先于二元经济转换。在二元经济结构转化中,政府不应把这种转化作为自身的某种强制性的任务去推进,以免为此侵犯了私人合法的决策空间,反而会破坏二元经济转换的基础性条件。政府只有恰当地履行好自身的公共服务职能,并有效地进行农地产权、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改革,以及自身的改革,以改善公民的平等的合法权益和自由选择的权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这样才能通过每一位公民的智慧和行动,间接地、自然地完成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