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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文献资源共享的本质入手,从读者文献信息需要无限性与馆藏文献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入手,分析影响文献资源共享的主体、客体和中介因素,进而联系我国实际,探讨影响我国文献资源共享的种种因素。本文特别强调读者需要、读者需要表达和读者利益对文献资源共享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立基于读者利益最大化的共享原则,构建基于读者主体地位的文献资源共享体系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本文认为,读者是文献资源共享的主体;文献信息资源是读者开展文献资源共享的客观对象,是客体;图书馆是读者借以从事文献资源共享实践活动的中介或工具。读者的需要和利益是文献资源共享的力量源泉。我国文献资源共享问题之所以多年来进展不大,其根本原因就是,读者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确立,读者的需要和利益没有得到国家法律法规应有的保障。由于读者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读者的一般需要呼声很小,即使有,也不能有效表达;就是能有效表达,但表达转化机制比较单一,也没有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等形式,没有得到国家政策和各级政府长期稳定的满足。读者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政府对图书馆的管理得不到有效控制,图书馆的服务得不到科学评价,图书馆经费分配不当,共享费用分摊不合理,没有建立起合作协调机制,也没有建立读者参与图书馆管理的合理机制,观念上的言行不一致等等,是影响我国文献资源共享开展的主要障碍。
本文认为,我国文献资源共享必须坚持读者利益最大化原则、法治原则、自愿平等互惠原则和多元兼容原则等基本原则。读者利益最大化原则是文献资源共享的根本原则。文献资源共享首先要从读者的利益出发,要“多快好省”地满足读者的需要,图书馆的利益必须服从读者的利益。法治原则是确保读者利益最大化得以实现的组织保障。自愿、平等、互惠原则是读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法治原则的补充。多元兼容原则,则是读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自然延伸。
本文认为,重视读者需要的表达,重视读者在图书馆法治中的主体作用,重视读者在图书馆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基于读者主体地位的文献资源共享体系,这应该成为我国开展文献资源共享工作的主流。要在法律上确保读者需要表达所需的权利,确保文献资源共享在图书馆各项业务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并将读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有关文献资源共享活动的法律规则当中得到充分体现,确保读者在法治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在管理上,要建立读者直接或间接主导的、政府监督或读者监督的文献资源共享管理体制,要在宏观决策、政府监督和图书馆服务评价和考核等方面充分发挥读者的主体作用;在运行机制上,要确保在读者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各方面利益之平衡,正确解决好读者与图书馆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确保读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合理解决图书馆员的自身需要和利益;在共享方式上,要有创新,开展直接面向读者的非中介性文献资源共享模式等。
本文认为,我国文献资源共享应该从读者观念更新开始,逐步建立基于读者主体地位的图书馆法治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构建从内到外多层的文献资源共享体系;文献资源建设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图书馆员待遇要提高,专业人员队伍要稳定;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手段优化图书馆服务,逐步实现馆际合作和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争取读者和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支持,彻底改变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落后的局面。